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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融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大业
2018-01-22 17:19:16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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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欧阳宸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汇聚广泛的金融资源和社会力量,金融应当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近日在京举行。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部署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同时提出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笔者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汇聚广泛的金融资源和社会力量,金融应当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瓶颈,主要问题是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较差。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信贷市场存在障碍,商业金融机构缺乏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二是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尚不健全,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深入推进农村的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农业,提升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努力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势头,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对稳定农业生产预期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的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这些改革的深入推进都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好的制度条件。应该利用深化农村改革机遇,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巩固完善农村金融改革相关的制度。尤其要加大对相对弱势群体、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补足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短板。农村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需要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实现生活富裕,产业兴旺,产业兴则百姓富。普惠金融旨在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建立有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等弱势群体提供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与权利。普惠金融在我们国家包含了一部分政策金融,但是普惠金融不等同于政策性金融。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传统金融与新金融,银行和非银行都是普惠金融的供给主体。同时,衡量金融普惠性,不仅仅看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也包括存取款、转账、支付等诸多基础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二是要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补足薄弱地区金融服务短板。十九大报告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下一步,需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作风,以更大的责任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有力的工作,做实做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进度安排,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要积极支持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要加大对产业扶贫的金融支持,增强贫困地区对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金融机构也要增强社会责任,下沉贫困地区的金融网点,合理调配信贷资源,优化调整内部授权和绩效考核,更加贴近和满足贫困农户的合理需求。注重防范金融扶贫中的潜在风险,切实增强金融扶贫的可持续性。

三是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补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短板。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这就需要金融系统将金融资源的配置向保护环境、生态宜居方向倾斜,更多发展低碳金融、绿色金融。要推动绿色金融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更加紧密的结合,在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继续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推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等工作中,更加关注农村地区,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中国绿发会绿色金融工委副主任,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投融资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金融创新发展高层论坛秘书长,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欧阳宸)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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