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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年夜饭”
2018-01-29 09:38:2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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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选择在酒店预订年夜饭。记者走访四川成都多家酒楼、饭店发现,虽然距离春节还有20天,但不少酒店的年夜饭包间已预订完毕,甚至出现“一桌难求”,有些商家还作出了“1.5小时内”必须吃完的规定,超时消费还要收取超时费。

《南方都市报》评论:

酒店单方推出的限时年夜饭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具备了霸王条款的法律特征。实际上,近年来,成都市消协每年都会发出消费提示,明确告知各餐饮企业,年夜饭限时消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企业自动取消年夜饭限时消费。一些酒店依然我行我素,对年夜饭进行限时,属于明知故犯。

逐利是商家的本能,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无可厚非,且年夜饭市场属于卖方市场,商家具有交易优势。但商家在年夜饭市场逐利也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商业道德底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不能利用交易优势地位任性而为、简单粗暴,不能吃相太难看。商家要提升消费轮转速度,以时间换消费量,要应对过年时人手紧张、用人成本上涨的压力(员工们也有过年回家的需求),完全可以尊重消费者的自然消费时间和习惯,引导消费者按批次消费,温馨提示消费者适当加快消费速度,或者用赠菜、打折、赠优惠券等方式鼓励消费者加快消费,还可以引导消费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给辛苦服务的服务员一点小费。这些温和的措施更易被消费者接受,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具有可行性。退一步讲,如果商家在年夜饭市场对价格、消费时间等不做任何额外要求,一切如常,还能保障服务质量,就显得更厚道,就更容易赢得消费者的心,就会给商家信誉和服务品牌加上更多分数,就更有利于商家的健康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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