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毅星)近日,2018年云南省保险行业情况通报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7年保险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通报了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相关监管要求。2017年是保险业经受重大考验和挑战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以及项俊波严重违法违纪给行业带来的恶劣影响,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1+4”系列文件为抓手,在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7年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13.28亿元,保费增速15.85%,赔付支出218.05亿元,同比增长5.80%,全省保险业共承担32.5万亿元风险保障。结合地方特色创新产品服务,5个特色保险项目荣获昆明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金融创新与发展成果奖”。
2017年云南保险业着力回归保险本源,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一是围绕全省重大战略,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加大保险创新,云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引入保险补偿机制,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获批取得80%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顺利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保证金综合保险试点,782家企业通过保险项目获得投标保证金保额16.59亿元。积极探索推广“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117家企业通过政策性小贷险项目增信获得融资2.6亿元。保险公司与重点新材料生产企业搭建沟通信息平台,推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运用保险试点。服务对外开放,围绕“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部署,出口信保承保外经贸风险金额277亿元,支付赔款6324万元。推进跨境保险业务发展,在两个口岸设立便民服务点,满足两分钟出单的通关需求。强化资金支持,促成保险资管协会信用风险管理专家团来滇调研,率先探索了保险资金与省内重点企业有效对接新模式。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信息系统“云南保监局旗舰店”平台更新发布1019个项目。推动保险资金落地,全年新增投资金额502亿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大理漾濞“3.27”地震发生仅32小时,即完成农房地震保险赔付2800万元,得到各界充分认可,地震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玉溪。与省交警总队联合召开“保山模式”现场工作会,印发全面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怒江两地试点工作已上线运行。快速应对系列重大灾害事故,高效完成昆曲“6.08”等重大交通事故和“7.20”昆明暴雨保险理赔。稳步拓宽责任保险服务领域,与省食药监局联发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环责险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继续推进旅游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责任险发展。着力提高健康保障水平,15个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4023.1万人;个人税优健康险在全省推开。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与省老龄办联合推进老年人意外险工作,。三是发挥保险机制优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战。对接农业保险服务需求,保障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方面: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全省种养两业保险提高保额覆盖物化成本,平均保额上调了15.62%,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保额物化成本覆盖率在临近省份处于较高水平。农险已开办品种达40个,其中2017年新增10个,提供风险保障1280.35亿元。精准扶贫特色项目不断落地,姚安县山药等三个价格指数保险精准助推农户增收53.53万元,天然橡胶、白糖“保险+期货+扶贫”覆盖临沧、文山、普洱、西双版纳等4个州市,支付赔款1000余万元;国家级贫困县寻甸县开展生猪、肉牛、羊等三个价格保险试点,为养殖户提供兜底收入保障4674万元。马铃薯、能繁母羊、当归、党参、葛根等特色险种在禄劝、东川等地落地。发挥健康保险扶贫功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方面: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险扶贫工作方案》,大幅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15个州市均落实了大病保险扶贫倾斜政策。在大理、西双版纳、红河等地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保监会领导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给予了充分认可。昭通、昆明、普洱针对民政救助对象、重症精神病等特殊病患者提供适用性强的个性保险 。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增强保险扶贫精准性方面: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百亿保障计划”续签工作。太平人寿、人保健康扶贫保险捐赠落地。推动沿边行政村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5个沿边行政村的在册户籍群众得到1015.75亿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项目已覆盖全省10个州市。大理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试点扩展至西双版纳等地,为贫困户提供基础性一揽子保险保障套餐。
行业着力守住风险底线 维护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非寿险投资型业务、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满期给付和退保业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监测,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同业诋毁、虚假宣传、恶意炒作零容忍,不姑息。
二是深入开展保险机构违法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传销、非法集资等风险排查工作和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完善与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构筑起风险防控网络。
三是针对保险欺诈风险直接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的情况,开展反保险欺诈“安宁2017”专项行动。13个州市按要求成立反欺诈工作站,与省反欺诈中心有效联动。
四是严控案件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行业着力整治市场乱象 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云南保监局对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集中整治乱象,形成从严监管高压态势。加强机构高管合规管理,开展县(市)基层机构高管合规排查和全省保险机构高管清查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形成严肃监管氛围。2017年,云南保监局共对9家次保险机构及其相应的责任人员采取了37项次行政处罚措施。
云南保险业深入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亮剑行动”现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探索建立风险预警监测和敏感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认真落实保险消费投诉定期通报制度和投诉处理评价制度,大力推行投诉调解“一体化”联动机制,提升行业投诉处理水平。协调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完善保险纠纷调处平台,基本实现了州市层级保险纠纷调处机构的全覆盖。深入推进小额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业主动调解机制试点,积极拓展保险调处机制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的服务功能。2017年,全省各类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保险纠纷案件5126件,同比增长40.48%,成功调解涉及金额1.88亿元。
云南保监局深入落实“保监会姓监”,强监管、严监管,有效履行维护行业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职责。修订完善或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监管文件。全面排查行业风险,提升防范化解能力,有效控制了可能影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坚持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查重处,切实扭转了一些长期扰乱市场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对保险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行业健全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标准,一批注重客户体验、紧贴客户需求的服务创新项目得到消费者好评。保监会前三季度通报的消费投诉6项指标,云南有5项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378热线云南分中心成为了沟通广大人民群众的“连心线”,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中心荣获中华全国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
会议指出了2018年云南保险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以深化落实保监会“1+4”系列文件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奋力开创云南保险工作新局面。
做好2018年的云南保险监管工作,关键在于全面深化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保监会“1+4”文件的各项要求,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防控风险、治理乱象、强化服务等各项重点,提升维护金融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要以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为底线 扎实推进重点风险防控
落实保监会《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着重防控流动性风险、新型保险业务风险、重点产品风险、案件风险、外部风险传递与冲击、群体性事件风险等六类风险。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宏观调控部门、司法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等的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共同打造风险防控大格局。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压实压紧。
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 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方面,要更加深刻地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要求,找到保险工作与云南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最大程度发挥“保险姓保”的优势,不断健全脱贫攻坚保险服务工作机制。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创新扶贫模式。要着力研究推动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在参与健康云南建设方面,继续推动实施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商业保险一站式理赔”新模式,加大税优健康险宣传力度,协调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落地,力争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度参与职业年金制度设计和运营管理。在助力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险发展。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完善保险应急保障机制,及时、充分地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重大损失提供保障,体现保险“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的特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全省保险业要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立足高原、民族、边疆的省情民情,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结合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险试点,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和“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咖啡、生猪、肉牛、羊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总结完善天然橡胶和白糖“保险+期货+扶贫”试点,利用保险业务协同优势,运用农产品期货等工具对冲有关风险。推广地震保险大理模式。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积极发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提供增信支持。全省保险业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巨大意义,与省科技厅协调联动,推动科技保险发展,推进国产首台(套)装备保险试点扩面,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运用保险试点工作。全省保险业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结合16个州市不同区域的发展重点和政策倾斜,体现保险供给的多元化和差异化。要进一步强化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加强资管协会信息平台“云南保监局旗舰店”建设。
会议强调,要以从严监管为抓手,坚决整顿市场乱象。要坚持严字当头,形成强大震慑,着力推进自查及监管检查,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机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高管人员管控责任,继续开展基层机构高管合规性清查。要加强行为监管,治理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业“治乱打非”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同业诋毁、恶意挖角治理力度,开展理赔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车险市场违法违规乱象,针对农业保险、中介市场、互联网保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要落实为民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针对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持续“亮剑”,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推进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的落实,将投诉调解“一体化”联动机制由昆明地区逐步向全省推广,全面深化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各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在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扎实做好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深化落实《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切实做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加大投诉源头治理力度。加强风险提示,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式、多频次开展消费者教育,强化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信息披露。大力推进云南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