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锦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将按照以产业模式发展粮食、以市场理念经营粮食、以法治手段管控粮食的思路,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高原粮仓,提高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我省作为粮食产销平衡区的自我平衡能力,初步建成适应云南省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打造粮食经济全产业链
为优化我省粮食产业布局,推动粮食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采取定向投入、专项服务、良种培育、订单收购、代储加工等方式,建设加工原料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着力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
支持省属大型国有投资平台,化肥、农垦、物流、种业、互联网等企业与粮食企业开展业务整合,采取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组建综合性涉粮企业。鼓励粮食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成立产业联盟,共同制定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创新技术、扩大融资等,实现优势互补。
积极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昭通玉米长势喜人
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
在结合云南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特点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积极探索地方储备粮收购和储备优质粮食的机制,推动仓储、物流、加工等粮食流通各环节有机衔接。在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食种植,积极推进优质稻谷、木本油料、杂粮杂豆、薯类等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生产和供给。
支持粮食企业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相关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密切利益链。鼓励支持粮食加工、流通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粮食订单收购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产销对接和协作。整合现有仓储设施资源,在全省产粮大县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狠抓“特色”,打造“品牌”
云南省高度重视粮食品质和品牌培育发展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通过推进和实施“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健康消费宣传、营销渠道和平台建设及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性和省内的粮油名牌产品。
鼓励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建立粮食产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提高品牌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粮食产品,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推动出口粮食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油品牌宣传、发布、人员培训、市场营销、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展示展销信息平台建设,组织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挖掘区域性粮食文化元素,联合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品牌整合,狠抓“特色”,打造“品牌”,提升云南粮油产品的影响力。加大粮食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云南省一直将粮食质量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强调加大县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省级为骨干、州市级为支撑、县级为基础的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要求加快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构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平台,建立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覆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