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祥云县等15个县(市)贫困退出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寻甸县、祥云县、玉龙县等15个县(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提出贫困县退出申请,经初审和实地评估,已达到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
《公示》显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暨贫困县退出核查实施方案》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祥云县、玉龙县、牟定县、宾川县、寻甸县、罗平县、勐海县、鹤庆县、宁洱县、巍山县、姚安县、洱源县、石屏县、云县、芒市15个县(市)提出贫困县退出申请,经州(市)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已达到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
15个县(市)拟退出贫困序列
大理州: 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巍山县、洱源县
楚雄州:牟定县、姚安县
昆明市:寻甸县
丽江市:玉龙县
曲靖市:罗平县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红河州:石屏县
临沧市:云县
德宏州:芒市
普洱市:宁洱县
如有异议,请于2月28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云南省扶贫办反映。
联系电话:0871—65127788
通讯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5号
那么,公示期结束后,这些贫困县是否就能“摘帽”了呢?
查询《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得知,按照规定,退出程序还有三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经国家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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