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评论
谨防大数据的隐私挖掘力
2018-03-05 11:26:24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杨玉龙

在刚刚过去的长假,想必不少人选择以旅游的方式过春节。出门在外自然少不了要订票、订酒店,上网通过各种票务平台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多数人的选择。海量的消费信息在购物的同时也被记录下来,个人的偏好和习惯在不经意间就可能被他人获知,这些数据也为某些人提供了“便利”。

大数据“杀熟”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呢?网友“廖师傅廖师傅”的经历就很有代表性。他经常通过平台网站预订特定酒店的房间,长年价格在380元到400元左右。偶然一次,他了解到,淡季的价格在300元上下。而换用账号查询后发现,果然是300元;但用自己的账号去查,还是380元。

不难发现,我们习惯了享受互联网经济,但一些平台若在用户个人信息上动歪脑筋,就可以实现精准的“杀熟”。试想,网友“廖师傅廖师傅”若不是自己的偶然发现,估计还会继续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消费者都有自己的消费习惯,会热衷于和特定商家持久地打交道,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信任商家。但是,这种信任应该是相互的。如果消费者信任商家,而商家为了利益坑害消费者,行“杀熟”之举,一旦消费者明白过来,就不可能再保持住忠诚度。

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的大数据研发,如今早已融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也绝不能让其成为商业欺骗行为的帮凶。诚如专家所言,“就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所需要的能力。”规避大数据带来“杀熟”之殇,以及隐私泄露,不仅仅需要商家的良好自律,以及依法行事;更需要从法律上加以保护与遏制;同时,对一些恶意的大数据挖掘行为施行监督和管控也很有必要。

“一个世纪前,最有价值的商品是石油,今天则是数据”。不难发现,未来大数据会更多地应用于管理的过程与实践。当大数据成为“危险的‘懂你’”时,我们就必须及时进行反思与改进。

 

责任编辑: 字月璐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