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7岁的刘女士是桂林的一家小学的老师。深知保障重要性的她从2010年开始,就陆续为自己和家人投保了多份新华保险的健康险和意外险,正是这份保单,让刘女士在重疾来袭之际不仅弥补了治病的花费,更为后续的治疗提供了保障。
2010年6月,刘女士在新华保险桂林中支投保了保额6万的吉星高照C款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0650元,交费期间为5年;随后,又在2013年9月和2016年12月分别投保了保额10万元的福如东海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额1万元的惠康终身防癌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分别为4611元及1513元,交费期均位20年。
2017年11月,刘女士在例行体检中发现她肺部存在一个阴影,在复诊中被确诊为肺癌。2018年2月6日,出院后的刘女士来到新华保险桂林中支柜面递交材料申请理赔。2月11日,新华保险审核后立即将1万元住院医疗保险金划拨到刘女士的账户。2月22日,刘女士再次来到柜面递交材料申请重疾险赔付。新华保险桂林中支当天即审核结案,并及时将16万余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划拨到刘女士账户。新华保险桂林中支赔付的17万余元的保险金不仅弥补了刘女士的前期的医疗费,更为她后续康复治疗提供了经济保障。(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