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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 对4户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8-03-20 10:10:4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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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金艳

日前,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其中明确,省国资委负责依法做好这4家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负责依法做好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管工作,并配合省委宣传部做好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省国资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等具体事项移交工作。

去年3月,我省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按照要求,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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