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近日,湖南益阳市纪委通报4起私车公养案例,贵州省纪委3月19日通报了1起私车公养案例,天津、湖北、浙江等多地也在持续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检查整治。从中央纪委以及各地纪委通报的情况来看,此类案例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
随着公车改革持续推进,公车私用得到有效遏制,但花样翻新的私车公养现象比较突出,成为车轮腐败的新变种。所谓私车公养,就是以公务之名,或采取挂靠方式揩油,或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由于此类手段隐蔽性强、费用查证困难等因素,现有制度设计对私车公养的监管,仍难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公车改革后,公车私用的情况少了,但个别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没有及时转变,私车公养就是这种特权病的外在症状。私车公养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会进一步助长一些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私不分的特权思想。再者,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降低公务出行成本,减少开支,树立节俭风尚。然而,私车公养导致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失,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这会让公车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私车公养现象屡禁不止,暴露公车管理机制不完善。比如,有的单位加油卡管理粗放,让私车揩油有机可乘;有的单位公车使用登记手续不全,流于形式;有的单位发票报销存在漏洞,单位的领导和财务部门没有严格把关……也就是说,私车公养现象实为公车改革烂尾,这值得反思。首先,要严明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重申公车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强化纪律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减少钻空子的可能;最后,还要加大对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唯有多措并举,才能让私车公养无处遁形,彻底根治“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