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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停车费标准不能失去公益性
2018-05-03 09:47:2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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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刘孙恒

无论是租户的不满,还是来自网友的质疑,都有合理的地方,也有值得商榷之处。从广义上来说,公租房是有别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对于什么是公租房,当前尚无明确定论,一般而言,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

不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有不同规定。譬如,昆明市规定申请公租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申请人人均月收入低于3140元(如果两个人申请,总收入不超过6280元);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没有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上海将公租房供应对象扩大为常住人口,且不设收入限制。一些地方也会将公租房用于引进人才的一种吸引手段。

鉴于此,即便按照昆明市的要求来算,在汽车已近乎于城市生活标配的语境下,普惠园小区现有8000多住户,所拥有的车辆停满3000多个停车位,也并不为奇。其中还没有考虑借亲朋好友的车、开单位的车以及外面停进来的车。

至于不少租户认为停车费标准超过公租房租金标准,和公租房的保障性不匹配,则恰恰是一种惯性认知,事实是:虽然保障房属于政府对中低收入无房人群的一项优惠政策,但若无硬性规定,小区内配套地下停车位并不属于优惠或保障范围,其收费可以实行市场行为。

话虽如此,依旧值得强调的是,公租房停车费标准不能失去公益性,毕竟,若是完全商业化操作的话,必将减损公租房的价值初衷。最好应该广泛征求租户的意见,取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可以此为契机,联合职能部门,看看哪些车属于“超标车”,哪些住户的家庭财富状况已经超出公租房的保障范畴,从而进一步采取对策,保证公租房救助政策不褪色、不变色。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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