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商务部发布通知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可以看到,根据该通知要求,包括云南在内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为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商业保理公司即提供这些服务的公司;典当,则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商务部做出的调整,表明商务部既服从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又着眼于理顺金融监管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现实需要,为整合金融监管资源、疏通金融监管渠道起到了示范作用。
事实上,此次机构改革,商务部剥离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从事金融业务的类金融机构管理职能,将有助于促进金融监管职能的统一,而这些类金融机构在划归银保监会监管后,将同金融租赁等一同纳入监管,其套利空间也将消失。
之前,商务部门对于融资租赁等公司的约束为批准设立,管理较为宽松,也使得近年来这些公司数量超速增长,存在着大量空壳公司、通道公司。特别是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工作思路下,在银行对房地产业严格约束放贷后,存在有资金借道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进入房地产公司,成为银行表外业务组成部分的现象。
当上述类金融机构管理划归银保监会以后,有利于后者对前者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而之前进行倒卖拍照或者从事套利的资金方,将退出金融市场,继而或将进入实体领域,促进“脱虚向实”。
(普腾中木)
云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