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弥勒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的协作配合下,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709笔,发放贷款18230万元。截至2017年年末贷款余额达35910万元。通过积极主动向上报送有关数据材料,近日,该市获得2018年中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338万元。
此项资金的即时到位,为弥勒市下岗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实现再就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创业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这将对社会经济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马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