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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效明显
2018-06-05 09:47:2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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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山市多措并举,促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2016年,保山市及辖区内五县(市、区)均通过省级考评验收,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2017年,全市通过省级复核查验认定。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自2013年底启动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成立了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一手抓打击传销,一手抓创建无传销城市。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市、县两级均将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

二是宣传教育有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6995”信息平台、手机短信、微信、QQ等媒体、社交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宣传,形成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的立体宣传格局。如施甸县将打击传销内容编成小品、舞台剧等,利用花灯剧表演的形式进行宣传;腾冲市以政府名义公开发布打击传销公告,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龙陵县设立打击传销签名墙,千人签名拒绝传销;昌宁县成立“一根丝百姓宣讲团”,组织人员深入村寨、社区召开宣讲会,多角度、多方位宣传“什么是传销”“传销的危害”“如何举报传销”“如何防范传销”等知识。

三是监管整治有力。强化对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闲置民房、城中村和涉传频发场所等区域为监管重点,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认真开展清查。强化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了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档案为主的动态监管体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110指挥中心联动作用,深入开展区域联防、联打,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传销投诉举报20余起,捣毁传销窝点3个,查处传销案件36件,查处传销人员36人,劝退遣散参与传销人员504人,组织查处传销专项行动17次,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制度保障健全。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协调机构,逐级明确责任。经费有保障,自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创建无传销城市保障经费120万元。实施示范带动,创建了10余个社区(村)为无传销城市示范点。督促检查成常态,自2016年以来,先后6次对五县(市、区)及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李安惠)

云南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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