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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过期药需完善制度
2018-06-12 11:02:1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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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广药集团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称,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每年产生近1.5万吨过期药品。家中大扫除,发现药品过期了,挑出来直接扔进垃圾桶,很多人已经习以为常。有些过期药甚至被不法商贩低价收购,重新包装后在基层诊所、药店再出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有统计资料表明,在药品不良反应案例中,有近1/3是由过期药品或药品保存不当引起的。目前我国虽然已将家庭过期药品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据调查发现,长期以来过期药品并没有被专门回收和处理,老百姓家里的过期药品基本都像普通生活垃圾一样被扔掉。

如何处置过期药品,欧美发达国家均拥有一套基于义务性或是习惯性的回收机制。在英国,过期药品要被放入印有专属标志的垃圾袋,乱扔过期药品会有诚信度不良的记录;法国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药店里通常备有“可再利用药”与“待销毁”两种回收箱子……其实,我国不少城市也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是叫好不叫座。

造成药品过期的原因有很多:如盲目购买非处方药备用,大量积存;医生处方大幅超出患者需求,造成药品浪费;一些药品整盒、整瓶包装出售,只服用一次或几次便被“束之高阁”……有鉴于此,对药品回收的管理亟待加强。我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要求,但对于过期药品、特别是零散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尚缺乏具体规定。如果过期药回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规范流程,就容易留下漏洞和隐患。

不管是从科学处置废弃物助力环保的角度,还是从维护公共医药安全和个体健康、规范医药市场的角度,“过期药”处置都急需完善制度保障。首先,应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其次,必须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将家中的过期药自愿无偿、合法合规地放置于相关场地。其三,要建立完善科学的“过期药”处理追责制度。唯有这多措并举,才能更好地处置好过期药,将相关危害降至最低,更好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 字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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