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授权,7月30日,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通报昆明市及各县(市)区2018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408元和6844元,同比分别增长8.4%和9.0%。
据通报,昆明市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中有进,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上半年,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08元,分别高出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3774元和638元,增速和全省持平,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44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254元,和全国平均水平相差298元,增速快于全国0.2个百分点,慢于全省0.2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224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达32.7%。分析显示,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力保障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稳定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保持平稳小幅回升态势。上半年,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4%,较2017年全年和今年一季度均回升0.1个百分点。
首席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