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通讯员 石杨)12月10日,红云红河集团本部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来自集团本部各中心、部室共65名员工到场参加讲座。
应邀授课的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樊玲律师结合案例,围绕自然人和法人两大类民事主体,着重剖析民法总则在胎儿民事权利、监护制度及诉讼时效的革新;探讨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人行为效力;提示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及公章违规使用时导致的表见代理情形及风险。同时,针对默示行为效力、可撤销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具体讲解。其精彩生动的讲述,丰富实用的内容,把现场听众带入了民法的世界,让大家切实感受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民法,不仅工作中用得到,生活中更是离不开它。
本次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是集团本部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讲座,集团员工了解和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集团员工法律素养,促使其在工作中更有效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在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