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财经频道 >> 产经 >> 正文
东莞调控房地产市场 限购年限和信贷政策趋严趋紧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7日 15:40:18  来源: 新华网

原标题:东莞调控房地产市场 限购年限和信贷政策趋严趋紧

(记者印朋)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27日发布通知调控房地产市场,对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年限等方面做出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自27日起,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东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应调整。其中,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称,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