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介绍相关情况,深入解读《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销售、稳投资、稳房价、稳预期、稳社会“五稳”工作安排,及时出台省级18条利好楼市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各地各部门将降息、增贷、减税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推出一批“好房子”和绿色生态小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全省各地结合“旅居云南”建设,积极发展城镇旅居业态,为我省房地产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新活力。各州(市)积极行动,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促进各项政策效应不断释放,全省生态宜居优势、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城镇化后发优势,正转化为新发展动能,有力地促进我省房地产稳步发展,市场信心得到有效提振,社会预期更趋稳定。
今年以来,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销售增速加快。1—9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4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2个百分点。全省二手房成交面积15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5%。随着“旅居云南”新品牌的打响,省外人群购买住房的占比持续提高,1—9月达到31.7%,较2022年提高6.9个百分点。
投资降幅收窄。1—9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约962亿元,降幅持续收窄至约-1.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开发投资748亿元,同比增长3.2%,已连续8个月同比增长,投资结构优化调整。
房价保持稳定。全省商品房均价659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4%,稳控在±5%合理区间。
库存加快去化。截至9月底,全省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缩短至17.4个月,其中,2024年10月以来全省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缩短至13.9个月,均处于12—18个月的合理区间。
物业服务扩面提质。全省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三年行动,城镇住宅小区业委会、物委会覆盖率达到95%以上,物业服务覆盖面达到92%以上,通过“基层党组织+物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城管执法进社区,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新格局。全省共建美好家园小区197个,其中获得部级称号6个、省级称号191个,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初步形成了“好房子+好服务”的良好发展格局。
今年以来,我省在总结分析2024年省级18条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于近期联合印发《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力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巩固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趋势。
《指导意见》总体上力求符合国家及有关部委政策部署导向,并结合当前云南房地产发展的特色优势和实际,充分借鉴了先进省份和有关地区的好做法,提出支持住房消费、盘活存量、加快“好房子”供应、优化金融支持、便利境外购房和实施购房“一码通办”等7个方面措施。
加大住房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我省明确提出支持农民进城置业、省内外旅居人群、以旧换新购房、青年人置业、人才购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省级层面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全省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出台住房补贴政策,激发住房消费潜力。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我省明确了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可适当增加贷款上浮额度、支持“又提又贷”“带押过户”以及“白名单”项目按揭合作准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纳要求等具体支持政策。
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存量房屋。我省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和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闲置低效利用存量房屋改造利用,依法依规转换土地用途;鼓励国企主动收购盘活项目,引入“非银金融机构+代建”模式参与风险化解,并明确可将公积金增值收益符合条件部分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去化商品房库存。
加大高品质“好房子”供给力度。我省明确要加快出台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方案、“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住宅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居城镇建设试点,促进旅居云南与房地产融合发展。
加强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融资支持。我省明确要求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确保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贷款应贷尽贷、放款能早尽早;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为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个人购房提供便利。我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取消有关购房限制。满足条件的境外个人购房时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支付,后续再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打造安心购房环境。我省明确着力打造购房一件事全链条服务体系,实现“一码通办”。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推行“质量信息公示”“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交房即交证”和“质量手册”等制度,加强对交易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经纪服务收费,依法依规打击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7个方面措施很好地满足了当前的市场需求,首次“真金白银”推出省级购房补贴、放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以及购房服务“码上办”等具体举措,旨在通过政策引领、企业跟进发力,鼓励叠加优惠,综合施策、精准施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需求、拓宽市场客源,进一步形成回稳向好的多方合力。
云报全媒体记者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