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创新构建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监管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以“全省协同、智慧监管”为核心,系统提升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该《机制》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原则,构建起覆盖全省、响应迅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监管层级划分上,实施科学分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门店数量超过10000家的企业总部;州(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门店数量在1000至9999家的企业总部;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门店数量在999家及以下的企业总部及其所有门店,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通过定期组织会商研判,推动实施靶向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执法协同方面,《机制》强化跨区域联合检查能力,对系统性风险可迅速启动协同执法,建立线索协查快速反馈制度,并实施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在保障措施层面,《机制》明确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督促企业按要求建立数据对接系统,同步加强对监管人员与企业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将《机制》落实成效纳入考核体系,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协调高效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