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云南光慧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期间,云南光慧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36万元。
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9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税负率偏低引关注
通过税收大数据精准分析,税务部门发现云南光慧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明显偏低。结合信息系统数据分析比对,同步核查成本费用与发票流的匹配度,税务人员进一步发现该公司收入与成本不匹配。
据此,税务人员初步判断该公司存在少计收入、违规列支成本费用的涉税风险。税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立案检查。
混乱账簿下查真相
针对该企业的涉税风险,检查人员依法调取该公司账簿资料进行核查。然而,该公司账簿科目设置混乱、成本凭证归集缺失、经营收入确认随意,不仅没有按医美项目、收款渠道等分类设置收支科目,还存在将转账收入计入“库存现金”科目的违规核算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该公司的操作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经营收入情况,检查人员决定到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在现场,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大部分是利用POS机、现金和聚合收款码进行收款。
检查人员以此作为案件查办的突破口,将该公司通过各渠道收取的资金收入逐笔进行归集、核对,发现银行流水明细中部分收入未反映在公司登记的收入台账中。经核查,检查人员确认该公司的收入总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收入相差53.96万元。
心存侥幸终被处罚
结合已掌握的大量证据,检查人员依法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表示,对公司通过各渠道收取的收入,平时不对账,申报收入时也存在侥幸心理。
检查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详细讲解会计核算、税收政策等相关知识,并告知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后果。
在确凿证据面前,该公司负责人对在账簿上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下一步将积极整改,规范财务管理。
经查实,在检查所属期内,该公司累计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3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费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云南光慧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云南网记者 杨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