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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借贷不是平台的新“增长曲线”丨“整治电子消费陷阱”系列评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57:56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原标题:诱导借贷不是平台的新“增长曲线”丨“整治电子消费陷阱”系列评论

  有人使用某打车软件支付时优惠“被默认”用信用购付款,有人用某平台点外卖“被安排”优先用该平台的月付。就连修图软件、导航地图、天气预报,也开始在菜单栏里塞一个“借钱”入口。有的包装成“支付优惠”,有的伪装成“到期提醒”,有的干脆在“帮我修图”中插进一个“急速放款”。多个平台都想方设法避开“信贷”二字,极力宣传这种支付方式快捷、安全。借贷决策被拆解成指尖滑动时的一次“顺手点击”,让很多人入了坑。

  平台涌向借贷业务,背后是一道利润算术题。面向普通消费者的信用贷款,年化利率常在3%以上,而大型平台获取资金的成本远低于此,利差构成可观的利润空间。即便平台本身不持牌、不放款,仅以“导流”模式获客,也能赚取不菲的佣金。当用户增长红利见顶,将消费行为金融化变现,成为不少平台心照不宣的“新增长曲线”。

  大部分消费者并不清楚,一些平台“日息低至万分之一”“千元日利息仅需几毛钱”的营销话术,折算年化利率在3%左右。但在实际还款环节,平台往往在利息之外叠加服务费、会员费、增信费等各类收费名目,隐匿于冗长电子合同的小字条款中,使消费者承担远超宣传的综合借贷成本。

  更隐蔽的风险潜藏在征信层面:用户每一次点击“查看额度”、每一次同意授信协议,都可能以“贷款审批”的名义在个人征信报告中留下硬查询记录。频繁征信硬查询会直接拉低个人信用评分,进而影响日后房贷、车贷等重大信贷申请的审批通过率。为了一杯奶茶的小额立减优惠,透支个人征信、背负长远信用代价——这笔隐性成本,平台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

  近期,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这意味着,支付回归支付,信贷回归信贷,两者在收银页面中必须清晰区分。

  根治诱导借贷乱象,需要多措并举。禁止算法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精准“围猎”,完善全链条责任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避免冲动借贷、被动负债。数字消费时代,金融素养应该成为消费者的必修课。我们不仅要有维权的能力,还要有识破套路的眼力。(评论员 凌军辉 何磊静)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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