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财经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财经频道 >> 财经要闻 >> 正文
关于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5:33:36  来源: 中国网信网

  原标题:关于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社会工作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社会工作部:

  为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清理网上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中央网信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决定自2026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各类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清理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和账号,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监管,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公信力,为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清理处置以下7类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及相关网络账号。

  1.以各种形式售卖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

  2.违背志愿精神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快速获得志愿服务时长;以参观研学、在线答题、捐书捐物、购买助农产品等非志愿服务活动或以截图发朋友圈、AI生成图片、拍照打卡等未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为,宣传可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的信息、短视频等。

  3.容易误导学生和家长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团、入党对志愿服务时长数量有硬性要求的虚假宣传,鼓吹志愿服务时长与各类评先评优、升学入职挂钩的不良宣传等。

  4.为各类商事活动招募志愿者,或有偿招募安保员、后勤人员等所谓的“志愿者”。将营利性活动包装成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

  5.假冒、仿冒“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官方账号误导社会公众。

  6.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商业展示、商业演出等行为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

  7.其他以“志愿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等名义,在网上开展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发表的不当言论等。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网信部门、社会工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扣整治重点,督促属地网站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违规信息和账号的排查清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要深挖严打一批负面典型,公开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杨春萍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