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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下月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0:16:22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云南下月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

  11月1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

  《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平时段0:00—2:00、6:00—7:00、9:00—12:00、16:00—18:00;低谷时段2:00—6:00、12:00—16:00。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202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有关要求,云南省制定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建立健全全省分时电价机制,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户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分时电价政策执行以来,云南引导用户移峰填谷的效果明显,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投产,省内负荷峰谷时段分布发生显著变化,中午时段负荷最低、晚高峰负荷最高,面临午间调谷、晚间顶峰压力。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暂缓执行尖峰电价(1月、3月、4月、12月每日2小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同时,峰谷电价形成的资金损益,从执行分时电价的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平均分摊(分享),调整为一般工商业用户和大工业用户产生的损益资金,由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和大工业用户,按实际用电量分别对应分摊(分享)。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不做调整。(首席记者 廖兴阳)

责任编辑:王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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