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产经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财经频道 >> 产经 >> 正文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对婴幼儿服装、学生服装等重点监管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3日 20:28:08  来源: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对婴幼儿服装、学生服装等重点监管

纤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品,主要有纺织服装、床上用品、窗帘等,这些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特别是婴幼儿服装、学生服等产品,又直接涉及广大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关注度非常高。

为适应监管形势需要,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当前,纤维制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同时电商直播等平台销售新业态蓬勃发展,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在持续提升,这些都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说,通过《办法》和技术标准的联动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将逐步构建起覆盖全面、防控精准的现代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筑牢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防线,助力纺织产业提质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王胜利介绍,本次《办法》修订从三个方面发力,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一是全链覆盖,精准聚焦,让监管更加到位。在监管对象上,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了覆盖原料使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另外,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全方位精准管控。二是源头严控,过程追溯,让安全更有保障。针对不同纤维制品品类和循环再利用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禁止使用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物质生产纤维制品。对于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使用的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主体做好进货验收和记录,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三是创新监管,刚性问责,让监管更有合力。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惩戒、风险警示等多元手段,提升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执行的刚性和威慑性,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絮用纤维制品是纤维制品的一个种类,它是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的纤维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绒服等。王胜利表示,絮用纤维制品内在填充物的质量品质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具有一定隐蔽性,是本《办法》的重点监管对象。为充分发挥强制性国家标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办法》科学有效实施,总局同步修订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新标准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水平,对絮用纤维制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与卫生安全要求进行了全面提升,通过强化标准在产业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倒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对标、提质达标,筑牢产品安全的技术基准线。同时,新标准要求循环原料需明确标注,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纤维制品市场环境。”王胜利说。(经济日报记者 郭静原)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