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主城区明日起开售烟花爆竹
2月5日,记者从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月7日起,昆明主城区将正式开售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将持续至3月3日(正月十五)。在此期间,市民可在合规零售点购买并在规定区域安全燃放。
今年,昆明市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度假、经开8个区共设临时零售点302个。为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保障水平,302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全部使用防爆仓进行销售。每个零售点都将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水桶等应急物资,并在摊位上张贴“严禁在销售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标语,店内墙壁上张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承诺书以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此外,每个零售点将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负责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安全事故。
在监管方面,302个零售店(点)将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监管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零售现场开展“线上”巡查抽查,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线下”监管和执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包括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 陈思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