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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公积金新政4月13日实施 贷款额度普涨 提取条件放宽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5:51:35  来源: 玉溪日报

  原标题:玉溪公积金新政4月13日实施 贷款额度普涨 提取条件放宽

  记者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10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4月13日起执行新政。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较大,在贷款额度、提取条件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此次调整最受关注的是贷款额度的普遍上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由70万元上调至90万元。同时,政策对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房以及购买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贷款给予重点倾斜。

  此前,多子女家庭只有在购买首套房时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此次政策优化取消“首套房”的限制条件,对于符合现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多子女家庭,在玉溪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明确了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累加使用。此举让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的力度达到新高度。

  此外,新政还新增了“贷款展期”业务,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一次,以缓解中长期还款压力。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新政大幅放宽了提取条件,旨在减轻缴存人购房、租房及还贷压力。

  支持家庭互助:缴存人购建房或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时,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不足,且其直系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放宽异地购房提取条件:取消了缴存人到玉溪市外购建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对购房人或直系亲属“户籍地或就业地”且“拥有产权”的限制,打破地域和产权归属束缚。

  加大租房提取力度:在优化提取周期与频次的基础上,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上限,将未婚、已婚缴存人年度提取上限分别提高至1.8万元、2.4万元。兼顾特殊情形,夫妻异地工作分别租房的,双方均可按已婚标准提取。

  新政放宽了异地购建房回玉溪申请贷款的条件,取消缴存人在玉溪市外购建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户籍地或就业地的限制,进一步便利了缴存人跨区域安居。

  当日,我市同时印发了《玉溪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登记,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需具备合法稳定收入、信用良好,不设置户籍、社保缴纳等额外前置条件。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破解其购房、租房等方面的难题。(记者 白诚颖)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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