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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怠于退赔? 法院建议平台完善保障金制度,及时赔付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7日 22:07:36  来源: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商家怠于退赔? 法院建议平台完善保障金制度,及时赔付

记者3月17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2023年至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从裁判结果看,法院全部支持或部分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的案件占比约65%;在予以支持的案件中,其中约40%的案件判决相关销售者、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彰显以司法之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云端防线”。

经梳理发现,此类案件暴露出相关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生产、销售等环节问题多发。其中,网络平台管理责任履行不充分,合规审核与风险处置存在短板,容易滋生商家不法行为。

据了解,在司法程序中,部分平台未能积极提供涉案交易数据、经营者信息等关键材料,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和案件审理难度。网络消费维权链条较长、维权成本较高。由于线上交易存在主体分散、环节较多、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协商、向平台投诉乃至进入诉讼程序时,往往面临信息获取难、沟通效率低、专业支撑不足等现实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维权效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生产者应坚守质量底线,筑牢合规根基;规范标签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销售者应履行告知义务,杜绝虚假宣传,同时健全售后机制,高效化解纠纷。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法院建议强化准入管理,常态化监督优化纠纷解决,鼓励先行赔付;畅通投诉通道,设立投诉举报快捷入口,公示处理流程及时限;完善保障金制度,在认定食品药品销售者应承担退赔责任但怠于承担时,及时向消费者退款赔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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