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财经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财经频道 >> 财经要闻 >> 正文
新规6月1日起施行 外卖进入严管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6:28:2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新规6月1日起施行 外卖进入严管新阶段

  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2017年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记者注意到,新规聚焦网络餐饮行业“幽灵外卖”、资质造假、信息不实等痛点,从平台、商家、配送全链条发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业界认为,这标志着外卖进入全链条、穿透式严管新阶段。

  从市场规模来看,近年来,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据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但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出台《规定》,强调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在保障餐桌安全的同时,进一步促进这一万亿级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

  具体来看,《规定》紧扣平台主体责任“牛鼻子”,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

  “我们要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要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说。

  聚焦商户规范经营“关键点”,《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要设置专门标识。

  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同时,新规还聚焦热点问题,出台了具体举措。比如,针对“幽灵外卖”,《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同时,《规定》大幅提升了对平台、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还注意到,为了保障新规落地,各地已经行动起来。日前,京沪市场监管部门联手对三大外卖平台开展行政指导,并签订框架协议,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机制,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风险联控、执法联动等领域全面加强协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了全国首个网络餐饮电子证照核验应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联合约谈了本地网络餐饮平台企业,督促其严格落实新规。

  对于新规可能产生的影响,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此次施行的外卖新规有诸多亮点。比如,新规要求外卖平台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实地核查,这一规定从源头上掐断了“幽灵外卖”的生存空间。再比如,食品安全封签的强制性落地,进一步完善了外卖食品从出餐到配送环节的安全保障。

  朱丹蓬认为,这些更严格、更细致的要求直指网络餐饮行业痛点,新规的施行标志着中国外卖市场正式步入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全新发展阶段。他还指出,从年初政策出台到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部门给平台及产业链各方预留了充足的准备缓冲时间。从近期相关方以及地方政府的部署来看,平台监管已经趋严,门店端的食品安全管理也在持续收紧,后续效果值得期待。(记者王文博)(实习生方淼淼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杨春萍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