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 云南网 >>  财经频道 >>  财经要闻 >>  正文
央企违规经营投资将分级分层追责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25: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分享至:

  经济日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周雷报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国资委日前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追究工作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办法》明确,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据此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资委备案。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编辑:字月璐
相关阅读
1   李克强听取长生疫苗案进展:坚决严查重处
2   曲靖:融资供需“一网打尽”
3   昆明5条在建地铁线路施工顺利
4   人民币在云南周边国家使用增多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