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回了老家。
开车经过村口,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车窗外传来:“二彪!二彪!你也回来看看了呀?”
谁呀,还叫我的乳名?我刹住车,探出头,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头,正朝我摆手。见我看着他,他嘿嘿一笑,“怎么,认不出了?我可永远认得你这张脸,当年可没少从我这儿赊欠猪肉。”
“王二刀,不,二刀叔,不,王叔……”一下子被他唤醒记忆,只想起老人当年的绰号,激动间竟叫出失敬的称谓,急忙下车打招呼……
这个王叔,是本村的屠夫,据说手艺不精,常要两刀才能将猪杀死,被促狭的人外号“王二刀”,我们小孩子当面不敢背地里也这么叫。他说永远认得我“这张脸”,背后有个小故事——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生长在有名的穷村,尽管猪肉一斤只有几毛钱,但多数人家仍吃不起,王叔的生意就很差,常常亏本便无钱赊欠,就在肉案上贴了个“概不赊欠”纸条,而当年8岁的我却是全村惟一能赊欠到猪肉的人。
缘由要从一件事说起。那是一个秋天的早晨,我背着篮子去打猪草(同村的孩子都要干这活)。经过一个墒沟时,我发现两侧有些猪草,就蹲下身子挖了起来。正疑心有些野菜上的血迹,突然在墒沟底下发现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吓得我往后退了几步。好一会儿,壮着胆子上前,这回看清楚了,竟是一个猪头!
在生产队见过杀猪的场景,也就不怕这东西了。费了好大劲将猪头拖上来,怎么处理它倒让我费了些脑筋。首先想到的是背回家,家里好久不来客人,几月不知肉味了。可又一想,好端端的猪头,怎么会在这儿呢?应该是王叔丢的。想想他那股抠劲,真不想还给他,但想到母亲交待“人家的东西不能拿”“人穷要硬气”的话,我咽了咽口水,决定将猪头还给王叔。
于是,我用篮子装着猪头,背着往村口的肉案走去。没走多远,就遇到摸黑出摊丢了猪头、一路苦寻过来的王叔。我把猪头交给他,他那叫一个高兴,当即割了一只猪耳朵递给我,我不要;掏给我一块钱,我也没要。王叔连口称赞,留下一句“要吃肉找叔”,便喜滋滋地卖肉去了。
回家把事情告诉母亲,母亲夸我做得对。不久家里来了亲戚,母亲想起了“要吃肉找叔”那句话,便让我去找王叔欠肉。到了村口肉案,见我涨红了脸,王叔便明白了什么,说“二彪的脸面得给”,割了一块肥嘟嘟的好肉递了过来……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在以后的苦日子里,我没少去欠肉,王叔也有求必应,都会说上一句“二彪的脸面得给”。当然了,到年底兑现工分时,母亲都会带着我去还清所有欠账。
在车上,听了故事,女儿揶揄我:原来你是最早“刷脸”的人啊!我笑了笑:虽然不同于你们的现在刷脸,但无论支付方式怎么进步,诚实守信的内核永远没变,是不是?